为了更好的进行市场拓展,服务广大经销商,盘州市贵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特制订如下优惠扶持政策:
一、经销团队人员费用扶持
1、经销商自主完成团队组建并进行人员管理。本公司逐月按约定的比例金额支付给经销商团队人员费用,年度人员总费用额占比不超过经销商完成销售金额的8%。
2、经销商按合同年度销售目标,按月分解制定工作指标提供给本公司。双方每月底根据上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团队人员费用的核算,若经销商在年终实际完成销售额达到约定金额的,对于年内所扣除的人员费用,本公司一次性补齐。
3、对于新开发市场(含截止到2019年3月1日,运营时间少于半年的市场),公司按县级市场配比2个业务人员薪资(每人每月3000元以内费用)、地市级市场配比3个业务人员薪资(每人每月4000元以内费用)予以扶持,扶持时间自首次打款进货之日起计算满半年时间,由本公司财务审定安排拨付。
二、市场费用扶持
1、经销商在市场拓展过程中,涉及包含进场费,条码费,采购客情费用、促销活动费用等与产品进场、拓展渠道相关费用,由经销商提前进行预算报公司审批同意,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由经销商先行垫付后,根据本公司费用申报程序进行核报,本公司对于经审核通过的费用予以支付。
2、费用申报程序与要求:经销商向公司申请费用核报的,需向本公司提供真实和完善的资料与票据(如:陈列合同、费用发票等),填写统一制式表格,经管辖执行经理确认无误签字,报公司市场部相应负责人审核,对合规单据签字后报经本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终由财务审定安排拨付。
三、前期市场支持
1、总部全程扶持:培训支持、营销支持、铺市前指导、推广方案制定、营销策划、促销和陈列活动、铺市后持续服务指导。
2、物流支持:在本公司规定的范围距离内,对于本公司产品的运输配送,本公司承担运费。
3、促销支持:节假日等重要活动提供相应的促销方案。
4、广告扶持:每年专项广告投入,用于网络、户外、地铁、公路等主流媒体的推广,强曝光率。
5、线上营销扶持:提供网络营销培训,线上店铺装修、运营、推广全程1对1扶持。
6、经销商转介绍奖励:经销商向本公司转介绍其它意向性经销商并成功签订经销合同的,本公司将被介绍经销商首次进货打款5%的金额作为经销商转介绍的奖励。
四、经销商基本条件与要求
1、独立的企业法人单位,在国家工商局正式注册(三证齐全),具有独立账号,具有经销食品的相应经营范围,能独立开展对外经营业务;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当地有良好的社会关系及声誉,无不良记录或者商业欺诈行为;
3、具有操作授权市场相适应的资源配置,财务状况良好;
4、经销商必须具有积极的合作态度,认可贵仁公司的企业文化和理念;
5、具有一定的快速消费品行业销售经验,具有一定的销售网络和终端管控能力;
6、要求配置销售专管人员,全面负责本公司产品的业务拓展、销售业务管理工作。
7、经销商应配置符合要求的库房以业务的正常进行,同时配备适当的库存,市场的供货的连续性和平衡市场销量的波动性。
8、车辆配置以满足业务开展为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配送人员,满足市场配送的需要。
9、资金配置以满足业务运转为原则,包括流动资金、额定库存、铺货资金等。
五、其它事项
1、合同期内,因个别单品滞销,在不影响销售的情况下,公司给予调换。(如果是因放在经销商仓库内,没有进行终端铺市的,不予调换)对临期产品,予以换货支持。
2、合同期内,为合理控制运输成本,经销商发货每次不得低于1200件,否则运输费用由经销商承担。
3、经销商应将本公司产品作为自己的重点推广产品,全力配合好本公司相应市场工作。
4、在半年期内,网点建设及周边市场开发不达标的,以及首批进货后半年内没有再次进货的,公司有权取消经销商经销资格并在当地市场重新招商。
5、本公司可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有权对市场业务人员进行配置、调整、撤出等安排。
6、若经销商出现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数据、违反本公司制定的价格体系、串货等情况的,本公司将不予支付各项扶持费用并要求经销商予以5倍于首次进货金额的赔偿。对于已发放扶持市场费用的,要求经销商予以返还并10倍于已发放扶持市场费用金额的赔偿。
7、其余未尽事宜,本公司可和经销商进行友好协商,以双方签订的经销合同为准。
六、以上政策与内容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