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科学技术学会近年在为会员服务和促进食品科技事业发展中做了大量有效工作,得到业界和政府部门的肯定。这与广大会员、理事的支持是分不开的。
作为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会费是我会工作经费的重要来源。根据2003年7 月民政部、财政部印发《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规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财政部门不再核 定统一的社会团体付费标准”。根据该《通知》精神,经过调查研究,并参照其他社团会费标准,现将我会会费标准规定如下:
一、个人会员
(一)高级会员:400元人民币/年,每两年交付一次,即一次支付800元/人;
(二)普通会员:200元人民币/年,每两年交付一次,即一次支付400元/人;
(三)学生会员:100元人民币,一次性交纳,至在该校完成连续学业结束;
(四)外籍会员:200美元/年,每年交付一次;
(五)荣誉会员、名誉会员:免交会费。
二、单位会员
(一)事业单位:2500元人民币/年,每年交付一次;
(二)企业单位:5000元人民币/年,每年交付一次。
三、其他
为支持我会各项学术业务的开展,会员可根据自身条件,以自愿为原则,以认捐形式向我会缴纳不低于以上标准的会费。
本规定经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于2011年10月1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