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保健食品薄弱环节与突出问题展开“四非”行动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保健食品也是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但是保健食品领域目前还存在薄弱环节与突出问题,而依据食药监总局部署,自5月下旬起,我省吹响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号角。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保健食品也是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但是保健食品领域目前还存在薄弱环节与突出问题,而依据食药监总局部署,自5月下旬起,我省吹响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号角。一个多月以来,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舍我其谁的责任感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针对当前保健食品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精心谋划、严密组织,深入排查、严惩重处,动真碰硬、真抓实干,扎实推进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保健食品渐成投诉热点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的功能,不以疾病为目的,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肥胖症、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患者逐渐增多,“亚健康”人群日益扩大,饮食保健已成为群众自我保健的重要手段,保健食品市场也随之水涨船高。
近年来,我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从严格审批、规范生产、广告监测等方面入手,规范行政许可准入行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构建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大力加强日常监管工作,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全省保健食品形势呈现稳定向好的态势,总体保障水平位居前列,未发生源头在我省的保健食品事件。
当前,我国仍处于食品的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由于种种原因,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等“四非”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群众对此深恶痛绝,社会反映强烈,保健食品已成为公众关注和投诉的热点。
一是虚假夸大宣传,市场经销不规范。少数不法分子利用法规真空和监管盲区,利用非正常营销渠道,逃避监管,夸大宣传功能,混淆产品属性,蒙骗坑害群众。各种虚假广告充斥媒体、商场、医院等场所,这些保健食品包装精美,打着“名贵中药”、“高科技”等旗号,号称包治百病,欺世盗名。
二是掺杂使假,非法添加时有发生。有的企业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假冒伪劣原料,以次充好,以假作真,甚至非法添加和超量使用禁限用物质,为了产生明显“效果”而违法添加药品,在产品中添加西布曲明、酚酞,在辅助降血糖产品中添加二甲双胍,在缓解疲劳产品中添加西地那非等。
三是企业自律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一些企业原料把关不严,控制措施不力,生产规范执行不到位,管理制度流于形式。有的企业缺乏应有的法规意识,擅自更改工艺配方等批准内容,不按备案标准组织实施生产,有的甚至套号、冒号生产等。
前不久,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范围部署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据悉,此次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成立以来部署的首场重要战役,体现了国家总局重典施治、整肃不法、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保障群众健康权益的坚强决心。
之后,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立即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专题动员部署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省局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市、县局也全部成立了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专项行动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成效,确保全力以赴抓好专项行动各项任务的落实,力争实现规范市场秩序、完善监管机制这一预定目标,为群众创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为保健食品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负责人表示,专项行动将以打击“四非”行为、拒绝假冒伪劣、净化市场秩序、保障消费为总体目标,在工作思路上突出聚焦重点、集中时间、多措并举、彰显威力、务求实效的特点,以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案件为突破口,通过摸底排查、突击检查、公开曝光等方式,重拳出击、重典治乱,在全省范围内形成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促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食用。
重拳出击 掷地有声
据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领导介绍,此次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为期五个月,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将围绕整治、惩处、规范这三个关键环节,着力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下功夫求突破,真抓实干、一着不让,全力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等四个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行为。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地下黑窝点生产;二是企业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三是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掺杂掺假或者不按照批准内容生产;四是生产的保健食品存在重金属、微生物超标等质量问题;五是违法违规委托生产。
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经营行为。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未经食品流通许可或保健食品流通许可经营保健食品;二是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三是经营保健食品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四是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五是市场开办者对入场的保健食品经营者不履行市场开办责任导致肆意经营假冒伪劣产品。
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生产、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辅助等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二是明知保健食品存在非法添加,仍然继续经营。
打击保健食品非法宣传行为。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在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中夸大功能范围、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功能;二是虚构保健食品监制、出品、推荐单位信息;三是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不按照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内容发布广告。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根据专项行动要求,结合各地实际,科学合理安排为期5个月的专项行动,严格时间节点要求,搞好阶段工作衔接,确保专项行动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检查整治坚持搞好“四个摸排”。摸底本地生产企业,核查工艺处方和投料管理;摸底重点经营区域,排查是否存在夸大宣传、来源不明的产品;摸底重点问题品种,排查是否存在非法添加行为;摸底曝光频次高、举报频次高的产品,排查是否存在地下黑窝点、是否存在非法广告宣传行为。
案件查处坚持落实“四个一律”。坚持检查整治与案件查办同步,做到发现一起、立案一起、查处一起。对“四非”行为,严格做到一律按法律法规上限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生产经营者和产品的许可证件;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隐患的产品一律封存、下架和召回。
快速筛查坚持突出“四个重点”。各地统一配备快检试剂盒,加大对容易非法添加的、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辅助等四个重点类别保健食品的抽检频次,对发现的可疑产品立即送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规范提高坚持 “四个到位”。确保查出的问题整改到位、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风险管理措施落实到位、监管制度机制完善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