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混搭的食品

2011/4/30 8:48:51 阅读数:532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 编辑:小于
    日常饮食时,如果不注意食品间的搭配食用,不仅不会为身体带来营养,甚至可能会导致身体的危害。下列食物不可同时烹煮或同时服食,否则会引起或发生中毒,甚至有生命危险,千万不可疏忽大意。
  1、团鱼(水鱼、脚鱼)与苋菜食则死亡。吃空习菜汁可解救。
  2、鲤鱼与甘草食则死亡。吃麻油二两可解救。
  3、蜂糖与生葱食则死亡。米炒焦研末甘草二两煎服解救。
  4、狗肉与绿豆食则肚腹肿大。甘草二两煎水解救。
  5、黄瓜与花生食则肚泻。吃霍香丸十克解救。
  6、蚕豆与田螺食则绞肠痛。服童小便一茶杯解救。
  7、鸡肉与菊花食则死亡。细辛一钱、川莲五分煎水解救。
  8、蛇肉与萝卜食则死亡。吃鸡血一两解救。
  9、杨梅与鸭肉食则死亡。吃妇人乳汁100克解救。
  10、鹿肉与南瓜食则胀肚难受。
  11、芥菜与兔肉食则中毒。吃杨梅水50克煎水解救。
  12、冬笋与龟肉食则中毒。甘草二两煎水服可解救。
  13、冬瓜与鲫鱼食则脱水。吃空心菜汁一茶杯可解救。
  14、猪肉与芝麻花食则死亡。空心菜汁一茶杯解救。
  15、牛肉与香附子食则生九子疮。甘草二两煎水服解救。
  16、羊肉与西瓜食则中毒。
  17、洋葱与癞蛤蟆食则中毒。车前子50克煎水服可解救。
  18、油煎鸡蛋不可放糖精食则中毒。牛黄五分温开水吞服。
  19、鸡蛋吃后不能吃片,食则中毒。吃黄泥水解救。
  20、孕妇不能多吃螃蟹,食则流产。
  21、吃桃子不能与白酒同服,多服会令人昏倒。
  22、发牙的马铃著(土豆)不可吃,食则中毒。
  23萝卜:严禁与橘子同吃,否则易患甲状腺肿,因为萝卜有一种叫硫氰酸盐的物质,可转化成硫氰酸,与橘子中的类黄铜作用,成为羟苯甲酸而导致甲状腺肿;忌与胡萝卜、何首乌、人参同食。
  24、甘薯:不能与柿子同吃,两者相聚后会形成胃柿石,引起胃胀、胃痛、呕吐,严重时可导致胃出血等,危及生命;也不宜与香蕉同吃。
  25、韭菜:不可与菠菜同吃,两者同吃有滑肠作用,易引起腹泻;不可与蜂蜜同吃,同吃会引起心痛;不可与牛肉同吃,同吃会令人发燥上火。要特别提醒们是,炒蔬菜时不要放韭菜。
  26、茄子:忌与黑鱼、蟹同吃,同吃会损伤肠胃,老茄子不宜多吃,否则会引起中毒。
  27、菠菜:不宜与豆腐同吃,因为豆腐中的钙易与菠菜里的草酸结合,形成不易消化吸收的草酸钙,常吃者会缺钙;不可与韭菜同吃。
  28、南瓜:不可与富含维生素C的蔬菜、水果同吃;不可与羊肉同吃,同吃易发生黄疸和病(维生素B1缺乏症)。
  29、竹笋:不宜与豆腐同吃,同吃易生结右;不可与糖、羊肝同吃。
  30、茭白:不宜与豆腐同吃,同吃易形成结石。
  31、芹菜:忌与酸醋同食,否则易损伤牙齿;不可与黄瓜同吃。
  32、芥菜:不可与鲫鱼同吃,否则易引起水肿。
  33、黄瓜:不可与西红柿同吃,因为黄瓜中的维生素C抑制酶,可破坏西红柿里的维生素C等营养物质;不可与芹菜同吃。
  34、豆腐:不可与菠菜、竹笋、茭白同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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