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注册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对保健食品实行严格监管的要求和《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我司组织拟订了《保健食品技术审评要点(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1年4月27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我司。
联系人:李云峰
电 话:010-88330876
传 真:010-88374394
E-mail:liyf@sd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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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100053
附件:保健食品技术审评要点.doc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