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场监管发布夏季餐饮食品消费提示

2019/7/12 22:23:25 阅读数:742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 编辑:家豪

夏季气温高、空气湿度大,微生物易于生长繁殖,食物容易腐败变质。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发生,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布餐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外出就餐时,应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较高、明厨亮灶、环境卫生整洁的正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慎重食用野生蘑菇、四季豆等容易产生毒素的蔬菜。切勿食用发芽、发青的土豆,死亡的甲鱼、乌鱼、河蟹、青蟹、小龙虾和各种贝类,病死、毒死、死因不明及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肉类;如发现利用固定门店、隐蔽场所从事餐饮经营,没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的,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派员核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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