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增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措施

2011/5/31 8:38:44 阅读数:559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 编辑:小于
    据了解,为了保障市民的食品安全,切实增强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近期,云南省临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四项举措加强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监管。
  一是开展专项检查。2011年4月25日至5月6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临沧市、区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18个检查小组,采取宣传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单位全面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管理制度。
  二是严格规范使用。重点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等制度,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要求对采购的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要专项登记,统一存放,严格领用,并按照有效期使用。餐饮服务单位自行配制食品调味料,其原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有合法进货渠道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严禁添加非食用物质。
  三是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全市严厉打击在食品调味料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粉、工业石蜡等其他非食用物质,以及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对涉嫌造假、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同时,对失职、渎职的监管人员,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是建设长效机制。通过分析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件,找准监管的薄弱环节,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并将协调市食品药品行业协会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拟将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纳入信用体系建设单位,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和信用奖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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