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优化节日市场消费环境,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省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加强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突出四大重点,部署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做好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
(一)加强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
密切关注粮油肉禽蛋菜奶盐等生活必需品,以及当地居民节日消费特色商品的市场和价格变化,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辖区内各超市、农贸市场猪肉、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价格监管,尤其是对于供应偏紧、价格上涨较快的商品,加大检查频次,依法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二)加强出行市场价格监管
重点关注节日期间出行市场价格秩序,加强对交通运输、停车收费、车辆救援服务和高速公路收费的监督检查,规范旅游餐饮、住宿、购物、观光等各环节价格行为,重点查处不按规定执行客运票价、车辆救援和停车收费政策,以及旅游经营者价格欺诈、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旅游市场价格监管
加强对辖区内旅游景点价格监管,以市场巡查、提醒告诫、主动服务等方式,指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等工作,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擅自增设收费项目,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不同景区联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落实旅游景点门票优惠政策等价格违法行为。
(四)加强商业零售价格监管
加强对线上线下商品零售企业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的价格法律法规宣传,督促经营者完善促销方案,规范价格行为。对大型购物中心、商场超市以及消费者举报、新闻媒体反映集中的经营者将进行重点检查,依法查处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