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市场监管局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守住特殊食品安全底线

2020/12/7 8:29:13 阅读数:431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 编辑:小敏

2020年以来,通辽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自治区局和市委政府的工作要求,以食品安全“四个严”要求为根本遵循,对特殊食品实施严格监管,多项措施并举整治突出问题,努力创造公平规范的市场环境,提升消费信心,切实为推动通辽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市民高品质生活做出新贡献。

一是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特殊食品及食盐监管工作。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充分发挥监管和服务职能,保障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市场供应。紧跟全市发展大局,“两节”期间重点检查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所经营的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是否与药品、普通食品分区摆放,是否严把进货关和供应、价格波动等情况。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大对食用盐市场的检查力度,检查是否存在无照无证非法经营食盐,销售假冒伪劣食盐、销售来源不明食盐和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经营食盐行为。共检查保健食品流通企业1365家、婴幼儿配方流通企业552家、食盐批发24家、零售5453家。累计检查次数7497次,累计出动检查人员25591人次。发现问题企业32家、问题138个,责令整改32家。

二是开展全市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和婴幼儿配方乳粉全覆盖检查工作。自4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1年)》以来,通辽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专项整治,保持高压态势,围绕保健食品领域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突出问题,积极落实整治行动各项任务,查办一批大要案件,并对企业经营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检查经营户的比例达到95%以上。

三是开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环节专项检查行动。5月下旬,以专营店、母婴店、药店、医院、医疗机构等为重点,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取得经营许可,是否有经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行为,经营的产品是否合法,是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及查验记录等制度,是否存在虚假宣传、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销售未经注册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无证经营、销售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签说明书与注册标签说明书不一致,普通食品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1462人次,检查经营者45户,其中经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经营者165户,发现问题经营户7户、问题21个,全部责令整改。

四是开展重点场所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行动。6月份,以母婴店、医院及其附近食品经营户为重点监管场所,以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为重点监管品种,开展突击检查,着重检查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等情况,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严格规范特殊食品专柜销售,执行市场监管总局《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的公告要求,落实保健食品“双公示”制度和《内蒙古自治区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管理清单》要求。共检查经营户596家,出动人员近1800余人次。

五是加强食盐市场监管。联合工信局、公安局开展联合检查专项行动,已经对一家幼儿园、一家中学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和跨省食盐批发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类食堂是否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盐或工业盐等非食用盐加工食品、食盐质量、标识标注等内容;结合双城同创复查迎检工作加强食盐市场监管。对通辽市5家大型宾馆和7家大型商场及城区内餐饮服务单位、中小型超市等进行检查,助推通辽市市场监管局双城同创复查迎检工作取得实效。

来源:内蒙古市场监管微信号

大使秘密武器,且扫且看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