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将检查过程与提升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能力、提高基层监管人员专业素质等有机结合起来,将检查结果与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结合起来,着力提升特殊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一、以点带面,提升隐患排查“源动力”
针对体系检查结果,举一反三,从企业管理与基层监管两方面深挖内因,查找漏洞,将发现的问题转化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助推器”、基层监管效能提升的“垫脚石”。一是建立企业自查监督机制,评估验证企业自查的主动性、真实性、有效性,确保企业真正有效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建立“病历式”监管档案,将体系检查问题项、问题原因、整改完成等情况放入企业档案,重新评定企业风险等级,确定监管频次;三是建立隐患排查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点扩面进行外延,把同类问题作为其他企业重点检查内容,提高基层监管问题发现率,发现安全隐患,全程跟踪治理,有效杜绝只发“整改通知”、不问“整改效果”现象,形成了隐患排查、分析研判、跟踪整改、复查回访的闭环式管理模式。
二、开展约谈,提升责任落实“推动力”
针对体系检查结果,建立责任约谈及整改落实工作机制,对在体系检查中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企业及属地监管部门开展约谈,强化企业作为食品安全责任人的主体意识,督促基层局履职尽责。今年,一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在体系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较多,在省市场监管局特食处、驻市局纪检组的大力支持下,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特食处联合相关部门共同约谈相关企业,指出被约谈单位存在的问题,通报违法违规事实及其行为的严重性,剖析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原因,对被约谈单位提出加强安全监管、消除安全隐患的具体要求,向被约谈单位通报将要作出的处理或行政处罚决定,告知整改的内容和期限,要求辖区监管部门对落实监管责任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
三、严肃处置,提升体系检查“威慑力”
针对体系检查结果,严格按照“四个严”要求依法处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项要求企业立行立改;该警告的,要求辖区监管人员当场作出处罚;该立案的,立即开展调查,固化证据。发现存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问题项,要求企业按照相关法规立即主动停止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经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体现了体系检查与严格监管的威慑力。
来源: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