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预防夏季食物中毒的提示

2021/5/13 11:40:40 阅读数:394 信息分类:饮料代理 编辑:蒙蒙

进入夏季,气温居高不下,加之雨季来临,由致病性微生物污染食品而引发的食源性疾病进入高发期、多发期,且野生食用菌等高风险食品陆续上市。为有效预防夏季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公众身体,现发布如下食品安全提示。

一、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

夏季天气炎热,温度高、湿度大,病原微生物繁殖速度加快,食物易腐败变质,产生毒素,发生细菌性、化学性、真菌性、动物性、植物性食物中毒的风险加大。各餐饮服务单位应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广大市民要克服侥幸心理,切记麻痹大意,切实增强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

二、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做到“五必须”

一是必须严把采购关。应到合法的食品经营单位(商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购买食品,并索取、留存购货凭证;不采购“三无”食品或感官性状异常食品;不采摘、不加工、不经营不认识的山野菜、野蘑菇;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二是必须严把贮存关。应当按照食材的贮存条件要求贮存食品,做到生、熟分开;蔬菜、水果类食品要冷藏保鲜,并与生肉、生鱼等分开保存。

三是必须严把烹饪关。要把握食品加工温度和时间,确保食品烧熟煮透。要控制食品加工总量,不得超负荷加工;要切实落实餐饮用具清洗、消毒、保洁措施;不得超范围经营、加工食品。

四是必须严把卫生关。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材烹饪前要洗净,蔬菜清洗前宜浸泡后再清洗,严格落实餐饮用具清洗、消毒、保洁措施。接触厨房用具的抹布每天消毒晾干,保持厨房清洁卫生,及时清理厨房垃圾。

五是必须严把留样关。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建筑工地食堂(供餐人数超过100人)和餐饮服务提供者(集体聚餐人数超过100人或为重大活动供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合理留样。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宜根据供餐对象、供餐人数、食品品种、食品安全控制能力和有关规定,进行食品成品留样。

三、市民应做到“两自觉”“三注意”

“两自觉”:一是自觉不“以身试险”。抵制不认识的山野菜、野蘑菇;加工制作食品要烧熟煮透;隔顿、隔夜的食物要存放于冰箱内,食用前须彻底加热,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避免进食生鲜的或未经彻底加热的水产品、水生植物和畜禽肉类;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养成餐前洗手的习惯,降低“病从口入”的风险,不喝生水、不吃过于生冷的食物。二是自觉对无证餐饮单位说“不”。外出就餐应选择卫生环境好、证照齐全、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较高的餐馆,并索要消费票据。

“三注意”:一是注意合理选择食物。夏季炎热,排汗增加,可选择一些苦味、酸味食物,多饮水(大量排汗后,宜补充适量淡盐水),适当补充水溶性维生素。二是注意不可暴饮暴食。夏季可能食欲下降,饮食宜选清淡为主,尽量少吃过于油腻或高脂肪的食物。三是注意不可贪冷饮。气候炎热时适当吃一些冷饮或饮料,能起到一定祛暑降温的作用,但不可过量,同时注意尽量避免冷热交替进食,防止造成脾胃损伤,引发消化系统疾病。

四、农村聚餐应强化“两个意识”

一是应该加强责任意识,主动向乡镇政府备案。二是应该规范操作,加强安全意识。注意选择清洁、卫生的加工、聚餐场所,有防鼠、防虫、防尘措施,使用符合食品安全的饮用水。规范加工操作、贮存行为,做到食品烧熟煮透,餐饮具严格清洗消毒,生、熟用具分开,植物性和动物性食品贮存分开,坚决杜绝交叉污染。从业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接触食物前应洗手消毒。非食用原料及危险化学品与食品应隔离保存,避免误拿误用;农药、兽药等不能存放在加工及就餐场所内。

如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维权。

来源: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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