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市场监管局近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2021/7/28 8:44:31 阅读数:268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 编辑:梦洁

炎炎夏日不仅是洪涝灾害多发期,更是食源性疾病的高发季,如何保障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是每个消费者的必修课。

近日,河南等地持续遭遇强降雨,积水严重,引发洪灾。目前正值夏季,气温高,湿度大,细菌繁殖迅速,食物容易腐烂,极易引发肠道不适、食物中毒等问题。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饮食安全,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发布近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消费者

保持清洁。饭前便后要洗手,不用脏手和不洁工具接触食品和餐具;及时室内外垃圾、积水,防止蚊蝇孳生。

生熟分开。生熟食品分开盛放;餐具和切配、盛装熟食品的刀、板和容器,在使用前要清洗干净,并定期用蒸煮法消毒。

烧熟煮透。加工处理肉、蛋、奶、鱼等食品时,要烧熟煮透;冷菜热做,尽量不加工和食用冷荤类食品;不生食动物性食物。

注意存放。食物存放要防尘、防蝇虫、防鼠、隔水防潮,不要吃变味、发粘、发霉等变质食物。

选择安全食材。不直接饮用未经任何处理的地表水,必要时购买瓶(桶)装饮用水;拒绝食用“野味”,不采食野生蘑菇、野菜和野果;不购买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品;不食用被洪水、雨水浸泡过的食品;采购食品时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标识等。

注意就餐安全。外出就餐和网络订餐选择资质齐全、食品安全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不去卫生状况差、未取得食品经营资质的餐饮服务单位或路边摊点就餐;索取并保存好发票等消费凭据。

预防营养缺乏。可以服用维生素和矿物质补充剂以预防微量营养素的缺乏,特别要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少年及老年人群的营养摄入。

依法维护权益。如发现食品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拨打当地12315。

@食品生产经营者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充分运用“赣溯源”,切实履行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采购食品做到“来源可溯、去向可追、质量可查、责任可究”,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流向餐桌。

做好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安全自查。采取预防自救措施,尽可能洪水、积水不进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切实做好生产经营场所的消毒和食品加工各环节的环境与设备检验,确保生产经营场所卫生条件符合有关生产经营的要求。发现严重安全风险的要停业、整改,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严格食品生产加工和餐饮制作。对食物制作的关键环节进行过程控制,不使用受洪水或积水污染、霉变的食品原料及未经清洗消毒的受洪水、积水浸泡的设备、设施、器具、包装材料加工制作食品。发现变质的食品和食品原料要及时销毁;禁止受潮、霉变的食品原料及包装材料再次投入生产使用。要注意生熟分开和加热彻底,对生产用具和餐饮具进行有效消毒。

严格食品用水。不直接使用地表水作为生产经营用水和清洗设备设施,防治交叉污染。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要密切关注生产用水源的受污染情况,严格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清洗管道,更换过滤膜。

严格食品运输。对运输工具要进行清洁消毒处理,运输过程中要采取防腐、防雨、防蝇、防尘等措施,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加强配送贮存过程食品安全防护,不配送被污染的食品。

守法诚信经营。积极拓宽货源,做好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等大宗食品储备、供应,不囤积居奇,不哄抬物价;受洪水、积水污染的食品要集中收集、集中存放、集中销毁,不得投入市场;不采购销售不合格食品,不捐赠、免费提供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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