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食品安全是建设健康中国、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内容,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经省政府同意,吉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吉林省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编制过程
《规划》按一般性专项规划要求,由省政府食安办牵头组织编制,分为“起草初稿、调研修改、论证完善、会议审议”四个阶段实施。参考国家食品安全战略总体要求、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建议的基础上,形成初稿。先后多次与吉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合作调研,搜集整理省发改、工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公安、教育、粮食储备、畜牧、长春海关等10多个部门相关数据,商榷内容、谋划发展目标。组织国家和省内多方专家论证、指导完善。4次征求了中省直相关部门意见,并采纳修改意见85条。《规划》经省市场监管厅会审议,于2021年 8月12日在省政府食安委全会上审议通过,8月19日以省政府食安委名义印发。
二、政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中央 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参考《关于制定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吉发〔2020〕32号),按照《中共中央 关于支持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吉林省新时代全面振兴振兴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编制《规划》。
三、基本构架和主要内容
《规划》分四章十五节、78项,共约1.86万字。章为现状和形势分析。全面总结了我省“十三五”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成绩、发展基础,以及“十四五”期间面临的形势挑战。第二章为总体要求。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第三章为主要任务。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任务基础上,细化9节42项主要任务。其中,明确严格落实“四个严”任务15项;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等任务17项;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10项。第四章为保障措施。分别从推进法治建设、落实党政同责、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统计调查、强化资金保障、强化规划实施等6个方面,对保障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要求,指导《规划》执行。
四、落实举措
《规划》对未来五年我省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谋划短期目标明确,长期任务清晰,明确重点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省政府食品安全年度评议考核工作。强调突出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的贯通衔接,在《吉林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任务分工台账》基础上,绘制“重点工作施工图”,坚持以清单化、图表化、手册化、模板化、机制化方式推动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上下贯通、一抓到底、形成闭环,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来源:吉林市场监管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