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全区乳制品生产企业作为试点,推行设立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岗位,建立健全末端发力、终端工作机制。
《通知》要求,乳制品生产企业应依法配备与其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不同层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形成食品安全统一负责、分级落实的责任体系,并建立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重点对企业食品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等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中反映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目前,全区16家大中型乳制品生产企业均已确定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及相应职责,46家小微型乳制品生产企业确定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员及相应职责。11月1日前,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据试点检验,督促全区食品生产企业配备配齐相关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通知》的印发,通过抓住企业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这类“关键少数”,让企业食品安全“关键人员”时刻保持敬畏之心,倒逼企业严格履行风险防控责任,进一步带动提升乳制品质量水平,促进全区乳制品产业健康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