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导各地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确保11月底前全面实现全省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应配尽配。
《方案》明确,建立健全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机制是贯彻落实关于食品安全重要论述的重要制度保障,是完善现代化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的关键环节,要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作为“一把手”工程,通过强化标准、主要领导挂帅、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方案等方式,扎实推进有序工作。
《方案》强调,各地要尽快明确底数、抓好宣传、完善制度、开展检查,确保目标到位、指导到位、人员到位和落实到位。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遵守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加严过程管控,强化应急处置,严防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要及时将食品安全总监配备情况对社会进行公示,结合处罚到人要求强化社会监督。
《方案》还印发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白纸》,制定了食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含特殊食品)、餐饮企业、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日管控和周排查表,进一步增强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的指导性和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