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全省学校食堂
食品安全监管,预防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开展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把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食堂自律与部门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出有机结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是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要按照《通知》要求,全面推进量化分级管理,确保年底前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的目标任务。
三是全面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在每年春季、秋季开学前,督促学校在学生放假期间,全面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彻底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要对属地的学校食堂、供应学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一次全面强化监督检查,敦促硬件条件不到位、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学校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立即整改。
四是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要督促各类学校建立健全以校长为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未履行职责,导致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的责任。
《通知》要求,各地要迅速行动,在今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各类学校应全面进行自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负责原则进行检查,及时上报检查结果。省局、省教育厅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