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和餐饮服务经营者注意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预防食源性疾病发生。
一、餐饮消费注意事项
(一)外出用餐。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环境干净整洁卫生、“明厨亮灶”管理规范、口碑良好的餐饮单位用餐;不食用“新奇”“野味”食物,不吃感官性状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食物。就餐后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做好留存。
(二)居家聚餐。要选择正规市场、超市采购食品和原料,做到按需适量购买。加工制作时注意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加工的饭菜尽量当餐吃完,剩菜剩饭在感官确认未变质的前提下应充分加热后再食用。
(三)网络订餐。优先选择资质齐全、相对熟悉的外卖店订餐。收到外卖食品后要检查包装是否完整、食物是否污染,并及时食用,勿长时间存放。尽量避免网购冷食类食品、生食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
二、餐饮经营注意事项
(一)严格加强原料把控。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做好进货台账记录。不得经营未按规定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严禁经营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及其制品。
(二)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严格落实晨检制度,严禁人员带病上岗,从业人员要正确佩戴口罩,保持手部清洁。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应当持有有效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履行岗位职责,加强日常管理。
(三)严格规范操作行为。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热食类食品要烧熟煮透,严格做到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保持就餐环境卫生整洁,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有害生物。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使用封签等方式对配送食品进行密封。
三、健康饮食文明用餐
(一)科学饮食合理搭配。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要注意平衡膳食、荤素搭配、清淡饮食、少盐少油、控糖限酒,保持食物多样性,多食新鲜蔬菜、水果,注意规律饮食。
(二)文明用餐抵制浪费。消费者要做到适量点餐,倡导“光盘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餐饮经营者要引导消费者根据用餐人员按需适量点餐、适度消费。鼓励餐饮经营者根据消费者需要提供公勺公筷和打包服务。
如果您在消费过程中发现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应保存好消费票据、就诊记录等相关凭证,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恭祝全省人民新春快乐、顺遂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