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食品安全提示

2024/4/27 9:15:31 阅读数:326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 编辑:芳芳
“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且正值春夏交替食源性疾病高发时期。为切实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经营者合规经营,人民群众欢度节日,现对食品经营单位和广大消费者提示如下:
一、致食品经营单位:
(一)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经营单位要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健全责任体系,规范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并消除风险隐患。
(二)把好进货索证和验货关。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义务,食品原料要从正规渠道进货,并查验供应商有效资质以及相关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和送货单。仔细检查食品感官质量,不采购、加工和供应有毒、有害和变质的食品。
(三)“量力而行”,不超负荷经营。根据自身的加工接待能力,决定供应食品的数量,接待顾客的数量,避免因超负荷经营,影响所供应食品的质量,增加食品安全风险。
(四)不超范围经营,不经营违禁食品。严格按照许可证上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餐饮服务,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经营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不制售“织纹螺”、酵米面类和野菜、野生蘑菇等不明来源的品类。生食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必须在专间内进行加工,选购新鲜原材料,并提示尽快食用完毕。
(五)防止生熟交叉,控制温度与时间。节日期间食品供应量大、时间相对集中,接触即食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要严格消毒,防止容器、工具、设备和冰箱的生熟交叉污染;加工食品要控制火候,食品受热均匀,确保中心温度达到75℃;冷菜和熟食必须“一市一烧”,改刀熟食的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六)做好个人卫生,严防带病上岗。从业人员在接触食品前要更换衣服,洗净双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每日落实晨检制度。
(七)5桌宴席,及时申报。一次性承办5桌以上婚宴等聚餐的,及时将聚餐的数量、时间等情况通过随申办闵行旗舰店进行线上备案登记。
(八)做好留样,妥善处理纠纷。宴席供应的各类食品均要分别做好留样,置于消毒的密闭容器中,在冰箱内保留48小时;对消费者有关食品安全的纠纷要诚恳、积极、妥善处理;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的,要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九)反食品浪费,做好文明用餐。积极开展反对餐饮浪费工作,设置“文明用餐”“公勺公筷”“光盘行动”等提示卡,张贴反浪费宣传海报,主动提供公筷公勺,提醒适量点餐,主动提供剩菜剩饭打包服务等,倡导科学饮食、合理消费。
二、致广大消费者:
(一)外出就餐,合理饮食。请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承办能力相匹配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慎食高风险食品,若选择生食类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经营单位是否具有相关资质。鼓励公筷分餐,树立节约意识,适量点餐,树立文明餐饮风尚。
(二)网络订餐,谨慎下单。查看商家证照信息、菜品信息和店铺评价,选择资质齐全的商家订餐。尽量选择距离相对较近且可在短时间内送达的供餐单位。收到餐食后,查看包装是否完整,并及时加工或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三)采购食品,正规渠道。采购年货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销售场所。购买食品(食用农产品除外)时,要查看食品的标识是否清楚、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适量采购,合理储存。
(四)家庭制作,安全预防。为预防食源性疾病,遵循“食品安全五要点”,保持清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安全存放和安全食材。不购买和食用“织纹螺”,不食用酵米面类食品,不采食野生蘑菇,谨慎采食野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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