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
食品经营者要加强索证索票,做好进货查验,销售肉类产品要查验留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食品要分类分架、离墙离地放置”……4月25日,济南市市场
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农村地区食品经营店、食品供货商、农贸市场开展专项
检查。执法人员现场对3家农村商超、2家农村供货商、2家农贸市场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对索证索票不齐全、
标签标识不规范、销售
冷冻食品温度不达标等问题,现场责任整改。
今年3月,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
食品安全治理提升行动的通知》,主要围绕三项举措,不断提升农村食品经营水平。抓规范,对农村地区食品经营店按照“票证齐全、环境整洁、分区明晰、标识准确、贮存规范”的要求,对食品供货商按照“仓库地址准确、进货查验到位、贮存条件合规、销售记录完整、临期食品管控严格”的要求,对食品摊贩落实“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单据留存、加工规范、场所清洁”的“六项标准”要求,指导各类市场主体规范经营。强整治,以日常
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等发现问题较多的食品、食用农产品为重点产品,以农村地区食品供货商、经营店、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集中交易市场等为重点对象,以食品进货渠道、仓库贮存
管理、经营过程控制、临期食品管控等为重点内容,抓好排查整治。建标杆,在全市开展农村食品供货商和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加强示范创建、强化措施推动、注重总结提升,提升农村食品经营店食品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