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将至,泉州市市场监管局为确保广大民众能够享受一个愉快、安全、和谐的假期,同时保障节日期间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呼吁大家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可信赖的食品消费环境,特此发布以下食品安全提示。
现向全市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
作出如下提示提醒:
规范许可信息公示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做到亮证经营。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主动向消费者公示证照信息、监督检查信息以及“两个责任”公示,做好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包保干部等相关信息公开公示。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餐饮服务提供者,特别是旅游景区景点、高速服务区、网红打卡店、泉州地方特色小吃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认真做好自查。
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严格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的主体责任。加强对食品原材料的追溯管理,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注意食品感官性状变化,不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原料。
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
确保食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确保对从业人员进行每日健康监测,发现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需立即调离岗位。从业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制作食物和配餐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手部卫生。
做好加工过程控制
加工烹饪过程做到生熟分开,冰箱贮存食品加膜加盖存放,避免食品受到交叉污染。烹饪食品的温度和时间应能食品安全,确保食品烧熟煮透。
保持用餐场所环境卫生
定期对餐饮服务场所进行清洗和消毒。加强卫生管理,保持用餐场所环境整洁,防止有害生物滋生,确保消费者的就餐体验。
严格遵守留样制度
学校、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一次性集体聚餐人数超过100人或为重大活动供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做好食品留样,每品种留样不少于125克、冷藏保留不少于48小时,并做好留样记录。
严格落实明码标价
按照规定明码标价,采用提示标签或显著色差等有效方式,突出标示需向消费者特别提醒、容易引发争议的计价单位、单价等价格信息,不价外加价,不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坚持依法合理定价
综合考量采购成本、供需关系和社会承受能力,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确定公道合理的价格,不坐地起价、跟风涨价、哄抬价格。
严禁实施价格欺诈
履行价格承诺,力求质优价实,不随意降低承诺提供的菜品质量或服务标准,不以低标高结、虚假折扣、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欺诈消费者。
制止餐饮浪费
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主动张贴或放置反食品浪费标签标识,做好“文明就餐”引导,严禁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倡导提供小份菜、半份菜,菜单上标明分量、口味,提醒就餐人员适量点餐、践行光盘行动,提供公勺公筷和打包服务,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鼓励广大
餐饮服务提供者
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增强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
共同为创建安全、
健康的餐饮环境而努力。
提醒消费者注意事项
No.1
外出就餐时
请选择证照齐全、经营规范、环境整洁、明码标价的餐饮服务单位。慎重选择生食海产品、冷食等高风险菜肴,不食用河豚活鱼和未经批准的河豚制品、不食用野生蘑菇。理性点餐,科学饮食,就餐后剩菜打包,践行光盘行动;结账时请核对消费清单,保留消费凭证。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保护好认为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饭菜原状,并告知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
No.2
在家烹饪时
选购食品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食品贮存条件较好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网购食品应选择正规第三方平台并查看商家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购物结账时核对消费清单、妥善保存购物小票,做到适量采购、合理储存。食品加工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食品要烧熟煮透,制作的饭菜尽量当餐吃完,不能当餐用完的应及时冷藏,隔餐隔夜食品食用前应彻底加热回烧。
No.3
网络订餐时
应选择正规外卖平台与商家,选择证照齐全的餐饮服务单位,查看商家证照信息、菜品原材料、店铺评价、价格公示等。选择距离相对较近且可在短时间内送达的供餐单位订餐。尽量不网购冷菜等高危易腐食品。签收订单时,要注意查看所配送餐食是否与订购餐食一致,收到食物后,要尽快食用,切勿长时间在常温下存放。
消费者在接受餐饮服务时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