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公布肉类产品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2024/11/8 8:29:31 阅读数:30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 编辑:冬冬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坚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严”的要求,认真落实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公布了4起典型案例:

2024年5月17日,六合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涉嫌回收关联企业报损牛肉块作为原料生产牛肉酱。2024年6月3日,六合区局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和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2024年8月7日,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三十二条和《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和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6月18日,溧水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检验报告》,报告显示2024年5月19日对某经营部(食品加工小作坊)抽样检测的农家土猪咸肉和农家土猪咸肉(黑猪手工香肠),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6月21日,溧水区局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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