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中事故责任负责需进一步明确

2011/11/8 9:00:53 阅读数:607 信息分类:火爆食品网 编辑:小杨
   《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从2008年1月1日颁布起开始实施,然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食品生产链中各自的责任需要进一步明确;食品检验法隐缺,缺乏食品生产、包装和贮存的操作规范等;具体执法环节存在交叉执法、执法空白、处罚力度不够等现象。昨日,在市政协与市委统战部联合召开的议政会上,相关负责领导表示,明年将修订《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 
    委员建议加大违法惩戒力度 
    政协委员们建议,加强法律法规的落实;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加大违法惩戒力度。今年16个区县首次建立了食品安全委。目前,食品安全的分级责任体系初步建立,包含了320个街乡,500多个居委会。16个区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中,主任一职,79%是由本区县的常务副区长或副县长担任,90%社区和行政村设立了食品安全的监督员和信息员。还将公安纳入到食品安全行动中,北京市公安部门也成立了食品、药品大队。
    拟与周边省市联动打击跨区域案件
    据介绍,北京市85%以上的食品靠外省市供应,流通领域的监管非常关键、任务重。下一步,北京正在筹备与周边省市建立联动机制,针对跨区域的食品安全作案,进行全面的侦查、打击。目前,北京还与周边的河北、内蒙古、山东等地建立了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保障进京农产品供应和质量安全。
    为了让公众和媒体对问题食品进行监督,鼓励公众和媒体发现问题,实施问题食品举报机制,奖励的资金额度已提到了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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