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食品犯罪打击力度显著增强

2011/11/28 9:17:12 阅读数:563 信息分类:火爆食品网 编辑:小杨
    近日,在法发布会上,法发言人孙军工表示,对于食品安全犯罪的主犯、累犯、惯犯以及涉及食品安全犯罪的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法院将从重定罪处罚。
  食品安全案数量递增
  孙军工称,2008年至今的4年间,食品安全案件的数量、判决人数每年呈现递增之势,一方面说明犯罪分子受利益驱动,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依然猖獗,一方面也表明各地对食品安全犯罪打击力度显著增强。
  鉴于目前严峻的食品安全犯罪形势,法称,法院将依法从重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累犯、惯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销售金额巨大的犯罪分子,以及处于生产、销售源头的犯罪分子。
  加大财产刑处罚力度
  孙军工透露,在审理食品安全犯罪时,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可适用的罪名虽然包括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多个罪名,但根据证据情况和刑法百四十九条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会选择处罚较重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甚至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定罪处罚。
  孙军工表示,对于在食品安全案件中的渎职人员,法院将依法从重严惩。包括收受贿赂,包庇、纵容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腐败分子,以及在食品安全监管和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渎职人员。同时将不断加大财产刑的处罚力度,按照民事立法的规定标准,在规定的幅度内,法官可以适用高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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