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管

2012/2/29 8:37:41 阅读数:558 信息分类:保健食品 编辑:小于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结合全省保健食品产业现状,不断开拓创新,大胆探索实践,扎实有序推进监管工作开展。
  一是全面开展清理换证,规范保健食品生产许可。针对全省保健食品存在多种生产许可形式,对日常监管和企业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的现状,通过调研摸底,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全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清理换证工作,对43家符合保健食品GMP要求的生产企业统一换成《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对3家不符合保健食品GMP要求的生产企业原生产许可自行失效,全省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实现了“五个统一”:统一生产许可证格式、统一许可证编号、统一许可范围、统一发证机关、统一有效期限。
  二是出台委托生产管理制度,规范保健食品委托生产行为。下发《关于加强保健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对保健食品委托生产的委托方与受托方所具备的条件、委托生产期限、委托生产许可审批、日常监督检查等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委托双方在合同中确立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强化委托生产产品质量意识,规范保健食品委托生产秩序。
  三是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试点,建立和完善企业诚信体系。按照国家局部署要求,福建省作为全国5个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试点单位之一,将在省局统一组织协调下,发挥省保健品行业协会桥梁与纽带作用,在具备条件的生产企业中开展试点,通过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确保质量受权人制度在全省保健食品企业中深入推进,也为该制度在全国保健食品行业内顺利实施总结有益的经验和做法。
  四是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试点,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为科学合理配置监管力量,提高监管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企业法定代表人产品质量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在全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中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试点。该制度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与所产产品质量密切相关的质量体系、产品风险监测、产品广告宣传、消费者举报投诉等作为考评指标,依据考评结果将生产企业分为A级(诚信)企业、B级(基本诚信)企业、C级(轻微失信)企业、D级(严重失信)企业4个等级,分别采取简化监管、常规监管、严格监管及重点监管(或停产整改)不同监管方式,大大地提高了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五是组建全省保健食品检查员库,严格规范生产许可现场检查。在全省保健食品监管人员中,通过遴选、培训、考核等方式,确定了31名保健食品检查员,成立了全省保健食品检查员库;制定了《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系统保健食品检查员管理制度》对检查员条件、职责、行为准则、选派和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出台《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工作程序》,对现场检查工作准备、工作程序、议异情况处理、检查文书格式提出要求,了生产许可现场检查核查科学、规范、公正和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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