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义乌市出台《食品工作约谈制度》

2012/8/6 8:41:13 阅读数:343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 编辑:小于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推动食品安全相关责任落实,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食品安全,近日,浙江省义乌市出台了《义乌市食品安全工作约谈制度》(以下简称《约谈制度》),从约谈目的和原则、约谈范围和内容、约谈方式和频次、约谈处理、其他事项等五大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约谈制度》明确了约谈范围和内容。约谈范围:一是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或食品安全较大影响负面事件;二是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或问题久拖不改的;三是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突出的;四是存在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苗头和不良趋势的;五是有关情况涉及到食品安全问题;六是村(居、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不落实的;七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镇街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八是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监管部门、各镇街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约谈的。
    《约谈制度》规定,被约谈的单位要对约谈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对约谈内容整改不到位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各监管部门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其约谈记录载入被约谈单位诚信档案,并作为不良记录,与企业信誉等级评定挂钩;各监管部门与镇街约谈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食品安全考核。
    《约谈制度》的出台,是义乌市在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方面采取的积极举措,必将有效促进全市食品安全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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