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规范0~6个月婴儿配方食品宣传语

2012/10/26 9:38:41 阅读数:723 信息分类:食品代理网 编辑:小杨
    日前,卫生部在发布的《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征求意见稿中强调,符合条件的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可对能量或营养成分进行含量声称、比较声称或功能声称,但是,0~6个月婴儿配方食品中必需成分除外。据介绍,该要求参考了国际食品法典的要求。我国发布的系列婴幼儿食品国家安全标准中,对产品中必需成分的含量值都有明确要求,只有符合含量要求的产品才是合格产品。同时,0-6月龄婴儿需要全面、平衡的营养,因此对其必需成分的声称是不必要的。对一些允许添加的可选择性成分,则可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声称。根据征求意见稿的提法,今后,“促进眼脑发育”“有助于增强抵抗力”……婴儿配方食品标签中这类常见宣传语将被禁止。
    食用调和油国标快年底出台
    食用调和油一直是各大企业毛利较高的产品,但是企业对各自食用调和油所含各油种的比例则作为商业机密保密。另一方面,食用调和油市场鱼龙混杂,存在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的现象。8月23日,中储粮油脂公司正式推出小包装食用调和油,并在国内首次公布食用调和油产品配方比例,从而将多年未决的食用调和油国家标准的争议置于舆论中心。为了遏制食用调和油市场的混乱,规范管理。相关人士透露,国家食用调和油国标将会在今年年底到明年上半年出台,其中要求以后食用调和油统一称为“食用调和油”,不允许像现在这样有“花生调和油”“橄榄调和油”等冠名油种的存在。调和油国标同时要求调和油产品必须标示调和油配方比例。
    三部委明令禁止废塑料生产食品袋
    由环保部、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制定的《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已经正式发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规定》严禁使用废塑料生产食品用塑料袋,并禁止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塑料类危险废物的回收利用活动,包括被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的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如输液器、血袋)等。随着《规定》的落实,低质量低成本的食品包装产品将退出市场,龙头企业的市场份额将明显提升。
    卫生部发文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
    9月5日,卫生部印发《卫生部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贯彻落实印发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进行了全面系统部署。《通知》明确要求,一是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加快现行食品相关标准清理整合进程,到2015年建立基本符合我国国情、与产业发展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相适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二是加快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建设,到“十二五”末期建立起覆盖省、市(地)、县三级并逐步延伸到社区、乡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范围覆盖到所有县级行政区域,每个县级行政区域至少设置一个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哨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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