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新法案 食品问题不再难

2013/3/11 11:22:21 阅读数:602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 编辑:超杰
    有关食品安全,近来政府发布了很多的政策法规及法案。根据10日披露的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将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现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既有重复监管,又有监管“盲点”,不利于责任落实。由于目前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问题高度关注,对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也提出更高要求。所以药品监督管理能力也需要加强。为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水平,有必要推进有关机构和职责整合,对食品药品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
    方案提出,将食品安全办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质检总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工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而其主要职责是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等。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和检验检测机构划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保留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承担,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加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此外,不再保留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单设的食品安全办。方案提出,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农业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将商务部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部。以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衔接,明确其责任。
    该法案的提出表示,改革之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建立让生产经营者真正成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人的有效机制,充分加强基层监管力量,要落实监管责任,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质量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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