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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关于调整地区食品行政审批制度的相关规定
2013/7/6 11:26:30 阅读数:492 信息分类:
食品代理网 编辑:小樊
近年来国内的食品行业呈现出了快速发展和进步的趋势,但是在地方的行政制度方面的过度审查对于食品行业的发展影响越来越大,近日湖北省加大对于地区的食品行业的行政审批管理改革力度。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分局、中心,各直属单位:
当前,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减少行政审批是推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转变的重要突破口。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增强地方经济发展活力,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常务会议的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快转变部门职能,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决定再次下放6项行政审批项目审批权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局将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调整行政审批项目为契机,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以放权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增强地方医药经济发展活力。
二、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自2013年8月1日起,省局不再受理申请,已受理的将尽快完成审批;条件成熟的市、州局可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按相关要求办理本次下放事项的审批工作。
三、省局将加强对下放后各地有关审批人员培训和工作督导,做好工作衔接,确保下放管理层级落实到位,准入标准不降低,监管力度不放松。同时,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职能的要求,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市、州、直管市、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及时调整工作安排,优化配置监管资源,保障下放事项的审批工作顺利进行。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附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6项)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