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于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制度将更加和有效

2013/7/30 10:21:28 阅读数:494 信息分类:食品代理网 编辑:小樊
    各种食品添加剂一直都是很多消费者以及行业人士所十分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2013年7月9日,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CIFST)食品添加剂分会常务理事(扩大)会在北京召开。我学会理事长孟素荷教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助理王竹天研究员、上海香料所原所长金其璋教授、北京工商大学曹雁平教授等业界专家以及来自企业界的代表以及CIFST食品添加剂分会常务理事及代表共计30余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我学会理事长孟素荷教授主持。“标准、创新、天然”成为此次会议的主题。
    此次会议对于过去一段时间里我国的食品行业所存在的各种问题也进行了了解。会上,CIFST食品添加剂分会赵范洪首先对分会2012年-2013年度的工作做了总结,并提出今年下半年的工作计划。赵范洪表示,2012年-2013年6月,分会通过开展4次高水平的学术交流、推进行业内热加工食品用香味料生产规范等相关标准的制修订、组织4次国际交流与考察、积极促进行业创新等一系列的务实工作,在当前发展环境不容乐观的背景下,从“危机”中寻找“机遇”,使行业保持了稳定的发展。2013年下半年,分会将以于2013年9月在北京召开的“2013中国方便食品大会暨2013方便食品展”为契机,通过设置“风味配料”版块的权威报告,以专业的分析对接行业的需求;同时,积极参加方便食品展,通过创新产品展现行业的新成果。凝聚全行业的力量,助推行业的继续发展。
    同时,与会专家和代表针对食品安全标准及行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等关键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
    王竹天:国内企业自2008年后对标准的关注度加强。
    细数近年来媒体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绝大多数都与标准有着直接或者间接的关联。食品安全问题在为行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的同时,也为行业敲响了警钟--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食品安全、促使企业规范生产的准绳,是行业发展的生命线。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助理王竹天研究员表示,外企对食品安全标准一直给予足够高的重视,而我国食品企业对食品安全标准的重视始于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
    当前国内的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虽然有了一定程度上的提升,但是与国内的食品行业发展现状还不能很好的适应,在现代食品安全形势下,标准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原卫生部自2012年10月正式启动食品标准的清理工作,计划对现行8大类的4934项标准进行清理,以建立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及与国际接轨的标准体系。王竹天表示,现行的标准体系结构中,理化方法占45%、食品产品占24%、生产规范占11%、食品添加剂占10%、相关产品占5%、微生物方法占4%、毒理方法占1%、而营养特膳不足1%,理化方法所占的比例明显过高,使整体食品标准体系不合理。在清理食品标准工作中,以各类食品安全基础标准为前提和基础,力争做到“食品产品标准与基础标准相配套、生产经营规范与食品产品相配套、检验方法与标准指标相配套”。
    当谈到食品添加剂标准时,王竹天表示,566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中已确定了需要清理的526项,包括可直接转化的197项、继续有效的187项、需要废止的45项、需要修订的77项、整合修订的20项。王竹天强调食品添加剂标准的清理难度并不大,但公众对其误解极深,需要全行业加强风险交流和风险沟通工作。
    金其璋:建议将食品用香料香精标准从GB2760中分离出来,以有利于分别对待。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创新早已在各行业的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体现在以风味为特征的咸味香精行业。上海香料所原所长金其璋教授在报告中与参会代表共同分析了我国食用香料香精产业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探讨了行业未来发展的思路。
    金其璋指出,我国食用香精的发展快于香料的发展,尤其是咸味香精的发展,但是总体表现出入行门槛不高,而且,食用香料新品种的开发和投产的不多,对香精的开发产生一定的影响。更为严重的是,生物技术在本行业的利用仍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全天然香精领域几乎为空白。
    在食用香精香料领域,世界法规和标准已臻完善,比如,美国法规FEMA GRAS规定为大多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所采用;欧盟食用香料香精法规1334/2008及允许用的香料名录也在全球行业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其他国家(包括澳大利亚,加拿大等)照搬照抄欧美法规,在国际贸易上几乎无法规障碍;CAC有关食品香料香精的法规也已基本齐全(CAC/GL66-2008)。但同时,我国食品用香料香精法规标准也在逐渐增量提质,各项标准的清理正在进行中,食品香料通用标准不久将会公布,将有益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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