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严格实行“一票否决”的食品举措

2013/12/19 10:38:32 阅读数:826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网 编辑:荣俊

  海盐县为了加大力度监管县内食品安全工作,严格贯彻实施食品安全责任制,参照《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由副县长崔用龙正式签发了文件,出台了《海盐县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


  海盐的食品安全“一票否决”遵循“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全县各镇、街道和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在县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因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年度内发生IV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对列入省市县政府挂牌整改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督办不力,逾期未完成整改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等情形的将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凡被“一票否决”的取消责任单位参与文明单位等各类县级以上综合性先进、荣誉的评选资格。取消责任人参与共产党员等各类县级以上综合性先进、荣誉的评选资格,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等次。
  此次签发实施的“一票否决”制度各部门要严格有效执行,海盐县局和县食安办将会负责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弄虚作假、违规操作、骗取荣誉以及对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决定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并通过政务网站等载体及时通报“一票否决”制度执行情况,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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