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国商务部针对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的市场供应进行研究部署后出台通知,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保障当前蔬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保障市场供应,繁荣城乡市场,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产销衔接和商品调运。结合两节消费特点,指导商贸流通企业拓宽货源渠道,组织适销对路商品,切实保障粮、油、肉、禽、蛋、菜、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加强肉类、食糖、蔬菜等地方储备商品管理,摸清储备底数,适时组织投放。建立牛羊肉地方储备的地区,要兼顾生产者与消费者利益,加大以牛羊肉为主要肉食的少数民族地区地方储备投放力度。少数民族地区还要结合当地居民消费习惯,积极组织落实清真食品、边销茶等生活必需品货源。北方各大城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蔬菜收储与投放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要深入种植养殖基地、批发市场、超市、餐饮等生产经营,及时掌握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引导餐饮等生活服务企业丰富服务品种和服务形式,满足节日期间消费者对生活服务的需求。2014年1月28日至2月6日,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日报监测制度,样本企业于每日中午12点前,通过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报送当日价格及前一日销售情况。重点零售、餐饮企业于2月6日上午11点前,通过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报送春节黄金周前六天(1月31日至2月5日)销售数据。各地要指导督促企业及时准确填报数据,并做好市场分析和信息上报工作,于2月6日中午12点前将本地春节市场销售情况、主要特点、消费热点等报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
通知还强调,各地要加强做好舆论宣传。两节期间要切实结合市场的供应情况、价格的变化趋势,及时有效的将本地区市场监测信息和保供措施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稳定市场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