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3月31日,记者从广西省政府办公厅处了解,广西办公厅已于日前 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尽全力确保元旦到春节前后“两节”和全国、全区“两 会”等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维护 社会和谐稳定。
通知要求,在种植养殖、畜禽屠宰环节,要严厉查处在蔬菜、水果等使用禁 用高毒农药,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中添加激素类等禁用药品、使用非目录原料、 不按规范使用饲料添加剂、在禽畜和水产养殖过程中滥用和使用“瘦 肉精”、孔雀石绿等违法行为;加强畜禽屠宰环节监管,严格巡查抽检,坚决杜绝 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等行为。
在生产环节,要以乳制品、酒类、年糕、肉制品、饮料(饮用水)、食用油、 大米、米粉、腐竹、年糕、棕子等十大节日节日热销食品品种为重点,加大对生 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制度;严密排 查小作坊、食品初加工集中点,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仿冒、粗制滥造、掺杂使假、 有毒有害、“三无”等问题食品。
在流通环节,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突出食品批发市场、 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严厉打击出售过期食品、冒用品牌、虚假标识侵犯消费者 利益的行为。
在餐饮服务环节,以承办节日聚餐活动较多的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景区及周 边餐饮服务单位、游园会餐饮服务提供者等为重点单位,以节令性食品及食品添 加剂为重点产品,以进货查验和凉菜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等为重点环节,强化 监督检查,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加强保健食品监管,以、辅助降血糖、 缓解体力疲劳等功能保健食品为重点进行监督检查,保持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 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
通知强调,全区要持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保健食品打“四非 ”(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专项治理,实施十大节日食品生 产整治,强化农村儿童食品市场、婴幼儿配方乳粉和走私肉品监管,加强行政执 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提高震慑力。同时,开展 广大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自我保 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对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提示警示,及时回 应社会关切,引导公众理性消费和科学饮食用药,增强安全信心。
通知还名却提出,在两节”、“两会”重要时间期间,要严格实行日报告和 “零报告”制度。遇到突发事件,要确保在时间组织核查处理,做到快速响 应、高效处置,限度降低危害,严防事态蔓延升级。对因瞒报、漏报、迟报 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