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食药监公布食品流通新办法 网店“可”售奶粉

2014/1/22 9:01:08 阅读数:576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网 编辑:荣俊

  日前,北京食药监局对外发布了在本月6日开始实施的《北京市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办 法(试行)》的办法内容。根据规定内容,网店、电视购物等无店铺经营者不得销售 散装食品。而此前曾一度引发关注的网店是否允许销售奶粉也明确为不是“禁售”, 而是提高准入门槛,在获得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可以网上销售。

  按照规定,本市以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食品贸易商 、食品物流配送、无店铺食品经营者等业态方式从事食品流通活动的经营者,都应当 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期限为3年。 
  虽然说规定允许网店卖奶粉,但是条件是要过了相应的门槛,网店必须经过相关部门 的严格审批,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之后才能进行,同时还得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也 就是说,凡是在北京注册的网店销售奶粉须“有证有照”才行,缺一不可。此外,网 店主页明显位置还应公示经营者名称、住所和经营场所的地址、联系方式、《食品流 通许可证》编号和《营业执照》编号。

大使秘密武器,且扫且看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