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14年之后,初春的气息也扑面而来。初春作为一年中的好时节,气温多变,是肠道疾病高发时期,市食品药监局近日发布学校餐饮食品安全提示。近段时间,还将开展学校食堂及“小饭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市食品药监局要求各类学校(包括托幼机构)食堂、“小饭桌”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硬件设施,突出抓好食品采购、餐具消毒、食品加工过程、员工晨检和食品留样等重点环节的管理。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不得违规加工制作四季豆等易引起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食品原料,普通中小学、职业技术学校、托幼机构、特殊教育学校学生食堂及学校供餐餐饮服务单位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此外,相关部门还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要选择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卫生、安全,在学校、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登记备案和公示的“小饭桌”。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