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出台省内《鲜活农产品生产流通管理规范》

2014/4/4 9:41:43 阅读数:432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网 编辑:荣俊

  上个月27日,记者青岛市商务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该市局制定的《鲜活农产品生产流通管理规范》青岛地方标准近日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实施。据介绍,这是山东省贯穿鲜活农产品生产流通全产业链的地方性标准规范。
  目前,我国已组织制定农业国家标准400余项,行业标准1200余项,无公害食品行业标准199项。但这些标准仅仅是针对某一品种或某一环节。

  青岛市蔬菜副食品办主任姚新介绍说,青岛地方标准则贯穿了生产、流通全产业链的管理。
  该标准包括蔬菜和猪肉标准两部分内容,共84条,将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有机衔接起来,并借鉴了融合输港、输欧、输日农产品出口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形成从生产到流通全产业链统一的管理规范。
  以蔬菜为例,标准对于新鲜蔬菜的生产环境及种植流程、肥料和农药使用等做了明确规定。其中,蔬菜基地应远离有“三废”污染的地区,且灌溉水源不受污染,尽量排灌分渠,避免串灌。此外,还需确保不受周围农田、果园、苗圃等农药使用的污染。
  为确保人民大众“舌尖上的安全”,该标准还提出要对入“菜篮子”商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相关规定有望于6月份实施。青岛市还将组织制定并适时推出有关水产品生产流通的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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