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省人大法制委委员来福州就福州市茉莉花茶保护立法情况开展调研,对法规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据悉,《福州市茉莉花茶保护规定》月底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三审,有望获得通过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调研组一行深入晋安宦溪镇考察了春伦集团生态茶园,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有关立法情况汇报,并进行座谈。据了解,法规就我市用于制茶的茉莉花种植、茉莉花茶加工制作技艺和茉莉花茶品牌保护等作出规定。法规重点对《福建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没有规定,又是我市茉莉花茶保护实际需要的内容进行补充细化,并吸收借鉴了《杭州市西湖龙井茶基地保护条例》的立法经验,其中,关于茉莉花种植基地的划定、茉莉花种植基地的征收、茉莉花茶加工制作工艺的传承以及品牌推广等都是立法的特色内容。
据透露,今后市政府将在适宜种植茉莉花的区域划定基地,对茉莉花种植基地实行分级保护,并严格明确征收条件。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还将加强对茉莉花茶制作技艺传承人的培养,对传承人给予奖励和资助,支持传承人通过带徒授艺等方式传承茉莉花茶制作技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