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多举措为食品保驾护航

2014/5/12 9:49:05 阅读数:446 信息分类:食品代理 编辑:德林

    山东省政府近日印发《“食安山东”品牌行动方案》,并在政府网站发布了《方案》全文。就如何落实《方案》要求,旨在切实确保食品安全能够落在实处,看出效果。重点有下面几个举措:

 

推行农产品原产地追溯制度

  

“食品安全首先是‘产’出来的。”省政府副、省食安办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马越男说,山东作为农业、食品产业大省,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产量多年来一直居于全国首位,原产地环节的安全是实现“食安山东”的道关口。山东将逐步推行农产品产地证明准出、原产地追溯制度。每件农产品都能准确回溯产地、落实生产责任人,将是对生产环节安全的有效倒逼。 原产地追溯,农产品的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无疑要比一家一户地分散生产更易实现。《方案》提出,在食用农产品领域,将着力提高农产品规模化、集约化水平,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壮大农产品品牌生产经营主体,创建一批放心农产品品牌、食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2015年年底前,蔬菜、果品等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程度提高到70%以上;“三品一标”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新产品)产地认定面积比率提高到60%以上;规模养殖场无公害认证比率提高到70%以上;认证水产品面积占养殖总面积的比率提高到55%以上。

 

每市创建2-4个区域农产品品牌

   

《方案》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不仅注重治理整顿、打击违法犯罪,更注意引导打建结合、扶优汰劣,希望充分发挥品牌示范作用,提振消费信心,消费需求。 示范创建将作为品牌行动的重要载体,以安全为主线,形成、多层次立体创建格局。食用农产品领域,每个市创建区域农产品品牌2-4个,每个县(市、区)创建特色农产品品牌1-2个,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达到35个。食品生产领域,将15%以上的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创建为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发掘、保护和发展一批食品与传统品牌,打造一批新兴品牌产品。食品流通领域,将20%以上的大中型商场、连锁超市、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创建为食品经营示范单位。每个乡镇和城市社区分别创建2户以上食品经营示范店。餐饮消费领域,每市打造1-3家管理规范、服务便民的大众餐饮连锁企业;每个县(市、区)创建2-4个地域特色鲜明的示范街区和一批示范店。在确定示范创建任务时,还着重突出了惠民便民导向,更加贴近百姓生活,使行动真正‘接地气’、‘聚人气’。

 

设“黑名单”和“放心品牌榜” 对于食品安全监管,首要的是“严”。

  

   据介绍,严谨的标准、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严肃的问责将在品牌行动中得到全面落实,着力提高监管整体服务效能,为品牌行动提供保障。 “目前全省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还未完全到位,但即使全部到位后总人数也不到2万人,面对全省上百万家食品相关企业,监管力量终显薄弱。”马越男表示。为此,创新监管亟需进一步破题。为加强食品安全防范,山东将逐步建立新型信息化的监管技术手段。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在乳制品、肉类、蔬菜、食用油、酒类食品、保健食品等方面先行实现电子追溯后,再逐步拓展到其他重点食品品种。山东还将研究制定食品安全科技发展指导意见,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机制和激励机制,开展危险性评估、溯源、预警、综合控制、快速检测等关键技术、装备研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此外,山东将分设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黑名单”和“放心品牌榜”,一方面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一方面打造信誉品牌,培育诚信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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