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厅近日印发《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对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做了进一步的安排,也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
工作安排强调标本兼治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吃得健康、吃得放心,并且要求各地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政府民生工程,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依纪追究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失职渎职责任。
根据工作安排,今年围绕重点产品、重点行业,着力开展九个方面的治理整顿:一是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二是深入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整治;三是开展畜禽屠宰和肉制品专项整治;四是开展食用油安全综合治理;五是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六是开展儿童食品、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七是开展超过保质期食品、回收食品专项整治;八是开展“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问题专项整治;九是开展网络食品交易和进出口食品专项整治。
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方面,完善从中央到地方直至基层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快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化,探索建立健全符合国情、科学完善的“餐桌污染治理体系”。
在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方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肉菜流通追溯、酒类流通追溯、乳制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完善食品质量标识制度,加快食品安全标准清理整合工作。探索建立企业责任首负制、惩罚性赔偿机制、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等。在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生产企业试点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授权”制度。
同时,工作安排也要求各地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监测预警,提升应急能力,科学防范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确保人们食品安全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