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庆后:食安法“先证后照”确保食品生产

2014/6/11 10:34:05 阅读数:571 信息分类:饮料招商 编辑:超杰

    食品安全历来受业界关注,进入2014年之后,食品安全宣传周再次举办。近日,在食品安全论坛上,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宗庆后在会上谈到了对正在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一些建议。他建议添加新设食品出产公司答应其处理筹建期营业执照的规则,以便于其筹建预备食品出产答应所需的出产场所、设备以及其他有关条件。

    现行的《食品安全法施行法令》第20条规则,“建立食品出产公司,应当预先核准公司名称,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则获得食品出产答应后,处理工商登记”,也即是“先证后照”。
    宗庆后通知我国经济网记者,目前的修订稿中未清晰新设食品出产公司营业执照和食品出产答应证的处理程序,不过,现行的“先证后照”不契合当前食品出产公司建造的底子流程。
    宗庆后解说说,因为食品公司请求出产答应有必要要有契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规则的出产场所、设备、从业人员、设备规划、工艺流程等底子条件,而要具有这些条件,公司有必要先有营业执照进行相应的筹建作业,如建造厂房、购置设备、招聘员工、进行试出产等。而按现行规则,公司在获得食品出产答应之前不能处理工商登记、获得营业执照,也就底子无法进行食品出产答应的筹建作业。
    “这对公司来说等于是要处理到底是先有鸡、仍是先有蛋的对立疑问,实际上是难以履行的。”因而,宗庆后建议《食品安全法》添加新设食品出产公司答应其处理筹建期营业执照的规则,以便于其筹建预备食品出产答应所需的出产场所、设备以及其他有关条件。
    201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发动仪式暨第六届我国食品安全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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