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都区设立50万元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资金,鼓励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
秦都区新近出台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类型、奖励范围、奖励级别、兑现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说明,10个职能部门举报电话分别在区政府网站以及媒体进行公布。对于群众举报的问题,要求监管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同时在处罚决定生效起20个工作日内发出《举报奖励领取通知书》或者《不予奖励通知书》。
该区对营业证照、滥用添加剂、检验检疫、以次充好等14类近百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明确规定方便群众监督。举报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举报给予不超过2万元奖励,二级举报给予不超过1万元奖励,三级举报给予不超过5000元奖励。
在加大群众监督的同时,该区对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行为也进行严厉打击,对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企业,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