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吸取教训 将严惩食品犯罪

2014/9/19 11:57:17 阅读数:553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网 编辑:德林

  台湾的地沟油一时间成为人人们关心的话题,相关的政府监管也受到了很大的压力,在不断完善相关的监管条例的同时 ,也在不断地研讨加重食品安全犯罪的处罚。“黑心厂商”行为致人死亡者可能被判无期徒刑,罚款将提高10倍至2亿 元台币。同时,也将重奖检举民众。

  江宜桦当日上午听取了食品安全项目报告,下午亲自主持记者会,对外宣布强化食品安全措施。他表示,“馊水油 ”事件重创台湾食品产业,未来将多管齐下,建构公务部门、企业与民众的“铁三角”防线,以公务部门管企业、企业 溯源、民众检举的方式,让不肖业者在台湾永无立足之地。
  江宜桦宣布的8项措施包括:加重刑责罚款、提高检举奖金、设立检举专线、油品分流管制、废油回收管理、落实三 级品管、食品追溯追踪及食品GMP(一套适用食品、药品等行业的强制性标准体系)改革等。
  江宜桦表示,在加重刑责罚款方面,将把现行“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中规定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为七年以下有 期徒刑,并处8000万台币以下罚金。“黑心厂商”行为致危害人体健康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1亿元 以下罚金。“黑心厂商”行为致人死亡者,处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亿元以下罚金;致重伤者,处三年 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1.5亿元以下罚金。以上修正的罚金额度均为原来罚金的10倍。
  此次台湾“馊水油”事件是由屏东县一位老农主动搜集证据并检举而被查处。江宜桦表示,台湾当局将协调各县市 政府提高检举奖金额度,由现行罚金的10%提高到20%以上。对成功检举案件,将优先发给检举人10万元以上的奖金, 可达200万元。
  他还表示,未来将实施油品分流管制,将食用油、饲料用油、工业用油进行分流管理,凡食品制造或加工业者皆不 可使用饲料用油或工业用油,违者重罚。同时,食用油、饲料用油、工业用油的进口将一律提高规范强度,要求登记并 申请输入查验。
  这次的食品安全事件,不得不说是近年来,对台湾食品行业震动的一次,随着相关的监管举措不断的落实到位 。人们对于食品市场的将会重新树立信心,为行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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