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推出新规定 规范针对食品小作坊的监管

2014/11/8 10:24:21 阅读数:618 信息分类:食品加盟 编辑:德林

  食品监管在近年来通过相关部门的不断地努力,已经有了很明显的成效,在针对市场的上面监管的重点和难点,也应该及时的完善监管举措,促进市场平稳发展。

  近日,襄阳市食安办出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办法,全面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安全监管。
  办法规定,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条件不符合食品生产许可要求、固定从业人员一般在7人以下、从事传统、低风险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不含现做现卖)的食品生产单位或个人。市民开办食品小作坊需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办法规定,食品小作坊周围应无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等扩散性污染源,其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等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使用腐败变质和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原材料生产食品,严禁在食品中超量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小作坊应当委托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对其生产、销售的食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销售;食品小作坊生产的产品不得进入商场、超市等单位销售。
  根据办法规定,执法人员将对无证生产加工、生产条件不能保持、产品抽验2次不合格、造成食品安全质量事故的食品小作坊予以取缔。
  市场上面的监管,对于市场来将讲很重要的,积极地完善针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管理,将更加有效地消除食品安全的隐患,提升人们的食品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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