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海淘需谨慎 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禁入境

2014/11/8 10:26:43 阅读数:1102 信息分类:食品代理 编辑:荣俊

    “双11”即将来临,各大电商已经摩拳擦掌,为迎接购物狂欢做好准备。国内多家电商与国外零售商都有合作,因此今年的“双11”还将增加“跨境购”业务。然而由于“国内购”与“跨境购”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两者之间存在较大差异。

    上海检验检疫部门日前发布消息称,酸奶、海参、燕窝等物品是禁止携带或邮寄进口的,提醒消费者“双11”海淘时切莫触碰法律红线。记者从上海国际邮件处理中心了解到,截获物仓库中有大量近期截获的酸奶。
    据现场人员介绍,这些酸奶大部分来自法国、德国、奥地利等欧洲国家,据与收件人联系,多为年轻妈妈购买当作婴儿辅食。然而因易引起感染,且是口蹄疫传播途径之一,故世界各国普遍禁止携带、邮寄入境,我国也不例外。
    酸奶属于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为国家禁止邮寄进境物,因此检验检疫部门截获后,将作退运或销毁处理。截至今年10月底,上海邮检现场已截获140多批,近1万盒酸奶。
    除酸奶外,海参、燕窝等物品也是“重灾区”。今年以来,上海邮检现场已截获海参69批,共计112.6千克,同比增长108%;截获燕窝32批,同比增长256%。
    据悉,海参等水生动物产品很可能携带沙门氏菌、寄生虫等,近期在美国佛罗里达州墨西哥湾的创伤弧菌(Vibriovulnificus)亦可能存在于水产品中,一旦传入,后果不堪设想;而未经加工的燕窝不仅涉及携带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的风险,也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如亚硝酸盐超标),因此水生动物产品及罐头装燕窝除外的其他燕窝产品一律禁止携带、邮寄入境。
    上海检验检疫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双11”到来之际,上海检验检疫部门将通过“7×24小时”全天候查验方式,对进境邮件加强查验,对恶意邮寄行为加大查处,甚至追究法律责任。因此,网友在享受购物时还需仔细斟酌,以免碰触法律红线,给自身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禁止携带、邮寄入境的是:活动物、肉类、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新鲜水果及蔬菜、植物繁殖材料等16类动植物及其产品。根据法律规定,检验检疫机关可依法对上述违禁品作销毁或退运处理,并可对收件人处以5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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