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防治乳制品工业污染,我部决定制定《乳制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该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1年1月15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胡林林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5
传真:(010)66556213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原霞 周羽化
通信地址:北京市安外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12
联系电话:(010)84934068
传真:(010)84921403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