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安全问题可谓是一波接着一波,像是打不死的小强。为了更好的维护消费者权益。从“两节”期间开始到目前,我区对全区16个镇街监管所辖下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经检查发现我区保健食品质量在有效期内合格率为100%;标签标识合格率为100%,检查发现大多数企业都能合法经营,但也存在从业人员健康证不齐全、部分企业虽然设立了保健食品专柜,但并未按要求专柜经营,部分药店无法提供“四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产品检验报告》、《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相关企业进行认真整改。
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大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采取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相结合的方式对经营户进行执法检查,并结合各个镇街食品药品监管所的执法力量加大日常巡查,经检查发现,大多数经营户都能合法经营,但也存在部分企业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超出经营期限还在经营,部分从业人员不能提供健康证、部分企业虽然设立了保健食品专柜,但并未按要求专柜经营,与普通食品混合摆放,例如:将含有保健功能饮料“红牛”与普通饮料混合摆放也没有设置明显标识。部分药店无法提供《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产品检验报告》、《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资料;有部分药店不能完整提供“四证”资料,其中不能提供《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情况为突出;部分药店经营进口保健食品无法提供《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卫生证书》、《进口保健食品标签备案书》等资料。部分企业经营场所存放的保健食品产品宣传手册存在宣称疗效等不规范宣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