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严查无证小作坊及不明散装、超量使用添加剂

2015/4/10 11:08:09 阅读数:670 信息分类:食品加盟 编辑:小宋

    说实话,小作坊也挺辛苦的,大家都是为了养家糊口。但是食品安全问题上不去,如何确保社会的健康发展。泸州市区多家白酒销售门市近段时间迎来了一批特殊“客人”——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他们认真查看了白酒进货台账及标签标识,并对散装白酒进行了甲醇定性速测抽检。经过检查及抽检,及时排查处理了个别白酒安全隐患。

    作为中国白酒金三角核心区域,有着“中国酒城”之称的泸州白酒产业发达,全市共有白酒生产加工单位1065家,来自泸州市酒管局数据显示,2014年,泸州市白酒产业实现销售收入588亿元,白酒工业增加值增速12.1%,分别高于全国、全川3.8、2.8个百分点。“安全是泸州白酒产业的生命线,我们将通过强化专项整治、监督抽检和出台严监管法规来全面提升泸州白酒安全水平,让白酒产业‘飞’。”泸州市食药监局局长王强表示。
    建章立制将无证小作坊纳入监管
    由于历史原因,泸州市没有办理生产许可证或达不到生产许可证条件的白酒小作坊有667家,而这一类企业一直是泸州白酒安全的风险点。针对这一全国共性监管难点,目前泸州市食药监局正在起草《食品生产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预计将在今年上半年出台实施。新规将对以白酒等为重点的小作坊作出严格规定,对经营者主体资格、健康情况、经营范围、监管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如要求经营者在生产经营场所显着位置设食品安全承诺公示牌,承诺对制作加工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并载明生产经营场所详细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与此同时,泸州市食药监局正在拟定《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检查规定》、《泸州市白酒质量安全监管整治实施方案》、《食品流通分类监管办法》、《散装食品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还将率先在白酒“小巨人”企业中建立并实行质量受权人制度,要求企业应以书面文件形式授权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者为质量受权人。质量受权人承担白酒原辅料使用、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和产品出厂等环节的签字放行责任,对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并要求泸州市白酒企业严禁无依据标注“年份酒”,确实要标注的,必须有备案有效的年份酒企业标准,并且有相应的溯源证据等。

    全面排查严打不明散装和超量使用添加剂
    今年初,一场针对白酒的专项整治行动在泸州打响。发轫于2月1日、为期3个月的白酒质量安全整治行动,重点打击白酒加工小作坊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打小餐饮店、酒吧采购和销售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和自制泡酒。截至目前,泸州市已排查白酒生产、散装白酒经营1539家次,快检样品1726组,快检出可疑样品11组,抽取白酒样品送检147批次。
    与之同步开展的泸州市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同样以白酒等为整治重点。这项节前“大排查大整治”采取市、区(县)、乡(镇)三级联动、领导联片检查,检查白酒生产经营单位1235家次,腌腊制品等肉类及制品789家次,汤圆、水饺等速冻食品171家次,保健食品246家次,并及时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责成相关单位整改。
    “接下来,将继续狠抓白酒质量安全综合整治,分类整合利用许可资源,在白酒等行业试点建立‘黑名单’制度,完善行刑衔接机制,保持打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在主城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推进食品快检体系建设。”王强认为,安全与品质是白酒行业走出行业调整期赢得快速发展的一大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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