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食药署”公布食品事件稽查结果说明

2015/4/30 10:04:14 阅读数:560 信息分类:食品代理 编辑:晓利

  近来,火爆食品饮料招商网记者了解到,台湾地区“食药署”联合各县市卫生局特别针对近日来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采取了系列的积极措施来保障消费者的食药安全。具体的稽查结果说明如下所述:

  一、茶饮料检出残留农药案
  经持续追查英国蓝「特选清茶」及「特选红茶」残留农药案,其供货来源为位于桃园市「亚东制茶厂有限公司」,现场抽验并责付业者保管库存产品,于检验报告未出炉前不得擅自移动贩卖。
  另抽验亚东制茶厂6项茶产品,其中「HT红茶(越南)」检出芬普尼0.015ppm超出标准,并移请亚东制茶厂有限公司的总公司登记处所辖台北市政府卫生局进行后续处办,倘使用该等违规产品的业者应于4月30日(四)晚间24时前,完成下架作业,并应向所辖卫生局办理自主通报作业。
  因应近日茶饮料食安事件,“食药署”再次呼吁茶饮业者应实施自主管理,自行或送交其他检验机关检验,并留存检验报告备查,同时为确保消费者饮用安全,“中央”暨地方启动「市售连锁手摇饮料业者稽查项目」及「2015年市售包装茶饮工厂稽查项目」联合稽查,截至2015年4月27日下午2时止,“食药署”及各县市卫生局总计出动182人次,查核168家次,抽验190件茶叶原料或产品,检验中。

  二、工业用碳酸镁流入食品案
  新北市政府卫生局于2015年4月21日查获「台湾家有限公司」制造的「台湾家纯白胡椒粉(1斤装)」、「台湾家纯黑胡椒粉(1斤装)」、「台一白胡椒粉(1斤装)」、「台一黑胡椒粉(1斤装)」及「椒盐粉(1斤装)」产品添加工业级碳酸镁,涉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条第1项暨依同法第49条第1项涉刑事责任,新北市政府卫生局已将全案移请台湾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侦办,并通知相关卫生局,转知下游业者办理违规产品下架回收作业,使用该等违规产品应于4月30日(四)晚间24时前,完成下架作业,并应向所辖卫生局办理自主通报作业。
  “食药署”密切掌握相关信息持续追查,确保问题产品未于市面上流通贩卖。截至104年4月27日下午2时止,总计出动37人次,稽查24家次,问题产品下架、封存总计数量为818公斤。
  “食药署”呼吁相关业者,倘发现产品有危害卫生安全之虞,应即主动停止制造加工贩卖及主动通报所辖卫生局,办理下架回收作业,避免产品流入市面,违者依食安法第47条处新台币3-300万罚款;另依同法第49条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可并科新台币800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轻微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800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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