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自8月份开展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以来,已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学校食堂下达了监督意见书211份、责令整改89家。
据了解,目前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教育部门均与各学校签订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和食品安全承诺书,签订率达100%,进一步强化了学校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人的意识。
经检查和综合治理,全省大部分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总体情况良好,食品安全均纳入学校统筹管理,校长为责任人的责任制得到较好落实,有专人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较好;大部分学校“三防”设施和冷藏冷冻设施齐全,运转良好;建立完善了人员健康档案;均配备了留样柜并按要求留样,配备的消毒和保洁设施能满足日常需要。针对检查发现的后厨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有待完善、培训力度不足等问题,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消除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严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确保师生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