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为贯彻落实食安办文件精神,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多举措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进一步提高农村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特做出一下规定来规范农村食品市场。
一是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和规范。投入小作坊抽检专项经费,对获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产品实施监督抽检,抽样主体全覆盖。引导和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改进生产加工条件和食品安全管理,创建100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支持地方传统特色食品扩大市场、创牌发展。打击取缔地下生产加工黑窝点和“一非两超”违法行为,对生产加工条件恶劣,生产加工假冒伪劣和使用劣质原料生产食品的违法生产者,依法查处取缔,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二是完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修订《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对农村流动厨师的培训、管理,提高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水平。
三是建立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积极参与做好《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关于“小餐饮”的立法工作,制定“小餐饮”监督管理办法,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思路,探索建立农村“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