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双十一,双十二购物节展示了中国网购的巨大的消费市场。网络购物日渐风靡,不少购物达人将“血拼”的主阵地由实体店转到了网络店铺。然而,相比实体店的严格监管,网络食品专营一度成为监管的盲区,让消费者在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后遭遇投诉难、维权难。
从济宁食药监部门采访获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制定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已经明确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个工作日内,将网址、IP审查许可证明、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向平台登记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在网站醒目位置公布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信息。违规者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